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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评选,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马洪明等9名同志、吴忠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记功,现将记功个人和集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段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吴忠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个人和集体名单
记功个人(9人)马洪明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
丁会梅吴忠市水务局河湖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江瑞兵吴忠市卫生培训中心副主任
刘炳铎吴忠市教育局教研室一级教师
庄伟云利通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驻扁担沟镇同利村第一书记
王立琴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府宣传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侃青铜峡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
郭状盐池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马成同心县丁塘水利管理所高级工程师
记功集体(5个)吴忠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利通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民*府民生服务中心
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
盐池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文来源/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忠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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