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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6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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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现制定青铜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对提供线索,经工作打掉并由自治区公安厅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元至元。

2、对提供线索,经工作打掉并由自治区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元至元(根据打击处理的人数确定奖金数额,打击处理5人以下的,奖励元;打击处理5-10人的,奖励元-元;打击处理10人以上的,奖励元以上)。

3、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或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元至元(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甄別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元;需要公安机关继续工作抓获的,奖励元)

4、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或恶势力团伙一般成员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元至元(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甄别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元;需要公安机关继续工作抓获的,奖励元)。

5对提供线索,直接破获寻衅滋事、开设*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容留、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物、*博、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涉恶类犯罪个案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元至元(打击处理少于3人的,奖励现金元;打击处理3-5人的,奖励现金元;打击处理5人以上的奖励现金元)。

6、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寻衅滋事、开设*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容留、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物、*博、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涉恶类犯罪个案在逃人员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兑现奖励至元(抓获骨干成员奖励元,一般团伙成员奖励元)。

7、对提供线索,查处影响恶劣的*博行为并行*处罚的,对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兑现奖励元至元。

8、本办法中提供线索的是案件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的,不进行奖励。

二、奖励认定及兑现

奖励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提供经费,市公安局兑现。

本办法适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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