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思想*治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条件(一)招聘岗位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9人,其中男5人、女4人,分别入住学生宿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中共*员(含预备*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届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在我校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如意愿报考此次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民族不限,精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和应用维吾尔语、藏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
7.具有学生思想*治工作经历者优先。
8.热爱学生思想*治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并获得一定的表彰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02工资福利待遇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享受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03招聘工作程序(一)报名
1.时间安排
应聘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23日下午17:30结束。
2.报名方式
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予受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