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年度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家庭农场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引导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14厅局《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年)》(宁*农办发〔〕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年全区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宁农(经)发〔〕2号)、《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吴忠市关于开展年度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三星级)申报评定的通知》(吴*农办发〔〕7号)要求,经县(市、区)级农民合作社和二星级家庭农场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吴忠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年申报的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家庭农场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经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组会议研究,拟认定青铜峡市乐宝农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民合作社为吴忠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吴忠市红寺堡区祥祥家庭农场等21家家庭农场为三星级家庭农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反馈。
联系人:吴凤霞
举报
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