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青铜峡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小坝镇先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包正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年4月,包正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ml。年11月,小坝镇党委给予包正军开除党籍处分。目前,检察机关对该案正进行审查起诉。
峡口镇赵渠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村支部委员马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年5月,马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mg/ml。年11月,利通区法院判决马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元。同月,峡口镇党委给予马锋开除党籍处分。
邵岗镇二旗村党支部党员李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年12月,李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mg/m。年6月,青铜峡市法院判决李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0元。年7月,邵岗镇党委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处分。
青铜峡镇利民社区党支部党员丁斓挺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年6月,丁斓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ml。年8月,青铜峡市法院判决丁斓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0元。年11月,青铜峡镇党委给予丁斓挺开除党籍处分。
裕民街道东街社区党支部党员孙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年6月,孙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55.91mg/ml,青铜峡市公安局对孙立作出罚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年10月,裕民街道党工委给予孙立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张剑波)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