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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9 1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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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诚信“背书”保企业“无忧”

——青铜峡市法院发出首份主动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

“有了这份证明,我们就不用担心涉诉信息会给公司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眼下也能正常向银行申请贷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喜悦地说道。

近日,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发出首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明书》,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探索建立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该案所涉原告吴某的配偶马某非因工死亡,而用工单位被告某公司却因马某入职时间较短,未给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导致马某死亡后,遗属无法正常享受遗属津贴。双方为此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遗属待遇余元。被告某公司收到判决书后,主动在判项指定的期间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了解到该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法院主动为其出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今年以来,青铜峡法院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引入《自动履行提示》,开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明书》等举措,引导、激励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信誉受损,突出主动履行的“正反馈”,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文:马琴

原标题:《为诚信“背书”保企业“无忧”——青铜峡市法院发出首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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