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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2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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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用法庭上的“心理学”

解家事纠纷“千千结”

近日,青铜峡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家事纠纷调解中充分运用心理学疏导调适,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王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因夫妻矛盾,两人协议离婚,由男方直接抚养两个孩子,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但可以在男方的同意下探望孩子。离婚后不到一年,男方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女方认为离婚协议写明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且离婚时自己也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再支付抚养费,双方矛盾升级。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相关情况,努力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在与双方的交谈中,法官敏锐地找到了矛盾焦点与问题症结,运用专业知识从孩子成长角度、父母双方角色分配角度进行客观分析,并辅以心理疏导,缓解了双方心中长期郁结的负面情绪,增进了相互理解。同时,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简化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等耳熟能详的言语,引导双方意识到,虽然做不了夫妻,但仍为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最终,女方自愿每月支付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也承诺会经常探望孩子,弥合亲子关系。

夫妻离婚后,因抚养费协商不下诉至法院时,往往夹杂着未因一纸离婚协议而消散的“千千结”,容易将婚姻的不幸作为逃避抚养责任的借口。本案中,法官注重调试双方心理,深入挖掘当事人的心理需求,探测心理预期,以温情调解和释法说理,既解案件“法结”又解当事人“心结”,修复了双方间的心理裂痕,让其共同认识到尽管婚姻结束,但仍可以相互配合,履行好为人父母的责任,让孩子不因父母离婚而缺少关爱,可以快乐成长。

文:孙平

原标题:《用法庭上的“心理学”解家事纠纷“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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