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疾控中心
发布风险提示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七日内有以下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请主动报告:河北省定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顺城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雁塔。
七日内有以下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请主动报告: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顺城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河北省定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青铜峡市。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人请主动报告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集聚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