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秒,都让新闻动起来
这几天
你有没有被
银西高铁通车的消息刷屏?
但你肯定想不到
早在三四年前
就有人
打起“高铁项目”的
“歪主意”
真是令人震惊
点击看案件经过!
02:11年,甄硕(化名)是个包工头,因为手头拮据,谎称自己承包了银西高铁的一些项目,吸引政杆信(化名)进行投资。
在甄硕的一番花言巧语之下,政杆信没有多想,对承包工程一事深信不疑。
做戏就要做全套,甄硕还拿出了一些“项目资料”,和政杆信签起了“合同”,政杆信一看觉得靠谱,未加任何调查就签订了“合同”,并付给了甄硕50万元的保证金。
看起来是不是很像做生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任何的纰漏?
然而,在家等着施工的政杆信迟迟没有接到进场施工的通知。每次打电话,甄硕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最后甄硕连电话也不接,政杆信这才意识被骗。
政杆信立即到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民警通过调查,证实银西高铁项目跟甄硕并无任何关系,甄硕所提供的一些“项目资料”均系伪造,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年9月7日,经侦大队对该案立案侦查,而犯罪嫌疑人甄硕此时已经潜逃,甄硕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这给案件侦办带来了极大困难。
3年期间,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办案民警都会寻线跟进,但是甄硕十分狡猾,几次让办案民警扑了空。直至今年11月20日,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多次研判分析后,才掌握了甄硕的活动轨迹后,最终在青铜峡市一出租房内将其一举抓获。
据甄硕交代,这些年也知道警察在找他,所以不敢和家人联系,也不敢用真实姓名。骗政杆信的50万元也早已挥霍一空,由于怕身份泄露,所以不敢到正规企业找工作,只能在周边工地和小作坊打打零工,维持生计。
目前,甄硕已被送入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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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或者履行合同。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跑。
5
其他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的行为。
这五种行为,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防控建议
1
企业应当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发展理念,注重加强自身经营行为的管控,切勿因贪图利益而背信弃义,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严重的信誉危机。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的过程,合同签订之前做好调查,对合同相对方的企业资质、合同履行能力、提供的担保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3
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经营风险意识和《合同法》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无法正常履行的相关情形时,应及时作出判断,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有效防控合同诈骗事态的发生发展,尽可能减少企业损失。
关联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
签订合同之前
一定要多个心眼
核查清楚再签
打钱也都多个心眼
看看是不是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