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商标力量
推动经济发展
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北京)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注册商标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公司时,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二)商标图样电子档一份;
(三)指定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
如果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还需要一份商标代理委托书。
哪些文字或图形禁止构成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旗胸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我国县级以上行*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