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连续查获多起“涉牌涉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此警醒广大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违法案例1
主要违法行为:准驾不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简要违法情况:年10月1日14时29分,赵某某持有C1驾驶证,准驾不符驾驶宁AE8**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京青线公里处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三)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依法给予赵某某罚款元处罚,驾驶证记分24分。
违法案例2
主要违法行为:无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简要违法情况:年9月30日7时15分,马某某无证驾驶宁AB8**8号牌小型轿车,在永丰路与利民街交叉路口处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依法给予马某某罚款元处罚,驾驶证记分12分。
违法案例3
主要违法行为:无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简要违法情况:年9月28日16时32分,海某某将宁AC4**P号牌轻型封闭货车交给张某某无证驾驶,在京拉线公里米处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给予张某某罚款元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依法给予海某某罚款元处罚。
违法案例4
主要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非运营客车)
简要违法情况:年9月28日11时3分,王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宁A2B**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在京拉线公里处,被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依法给予王某某罚款元处罚。
青铜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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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交巡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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